2016年“高林杯”八桂森林摄影比赛征稿启事(截稿: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高林杯”八桂森林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广西森林覆盖率已达62%,在全国排名第三位,对全区空气质量、固碳、减排、气候、木材安全等诸多方面贡献巨大,发挥了生态文明的主体建设作用。

从2012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的八桂森林摄影活动,以摄影的形式,从艺术角度生动再现、反映全区良好的生态、森林状况和重大成效,同时,引导了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森林,调动和激发全区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主动加入森林题材摄影艺术创造行列,发现和培养了一批懂林业,爱森林的摄影人才,为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注入新的动力,其效果非常明显。2016年将继续开展八桂森林摄影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大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自治区林业厅

承办单位: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广西摄影家协会

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广西国有高峰林场

二、征稿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设特等奖1幅、奖8000元,一等奖3幅、各奖5000元;二等奖5幅、各奖3000元;三等奖9幅、各奖2000元;优秀奖15幅、各奖500元;入围作品100幅、各奖100元。(以上奖项由大赛组委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等级奖,但同一作者获优秀奖数量不限。所有优秀奖以上获得者均可获得组委会的奖励和荣誉证书。

广西的作者,本次大赛获得2幅优秀奖以上奖项的,可作为广西摄影家协会入会资格条件之一,获特等奖的作者可直接申请加入。

四、作品主题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表现广西的森林、林区人民生活、林区自然风光等内容,以及反映森林给我区农村、城市带来的巨大改变,广大农民、城市居民兴林致富后生活的巨大变化,特别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打造“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后农村、农民、城市居民生活对比的摄影作品。具体内容包括:

(一)广西实施“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即活动纪实、美丽“三林”、乡村绿地、微田园、乡村生活等。

(二)广西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即山上造林、城镇绿化和园区绿化等。

(三)广西林权制度改革后,山常青,水常绿,群众得实惠,特别是林下经济,不砍树也能致富等反映农村群众林改后生活发生巨大变化。

(四)广西森林防火、森林公安等森林资源保护。

(五)在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林业战线上美丽、感人的事迹。

(六)广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林区自然风光。

五、参赛规则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相关征稿主题内容,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广西境内。作品风格题材不限,讲究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特别欢迎选送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不限,投稿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以4-6张为一组。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作。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投稿。

(二)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本次大赛接收接片。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三)以纸质照片作品投稿。照片规格:标准矩形作品边长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为4-8幅,规格为8寸,组照作品用透明胶按顺序粘贴在一起。作品标题可以打印在照片正面正下方,但不得标明除标题之外的其他信息。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投稿照片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注明作品标题、内容简介,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等资料不全的作品恕不评选。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选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五)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展作品的原始数据(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尽可能提供RAW格式的数据)和正式电子文件数据大图(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7MB,TIF格式的不小于20MB),组委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和正式电子大图的入展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由组委会按规定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六)欢迎投稿者将创作过程、创作感受文字附于照片背面或附带文本文件,字数在500字以内。评选同等水平图片时,优先考虑附带文字说明者。

(七)主办方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旅游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八)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参展规定要求的作品,一旦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获奖资格。

(九)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作品寄送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请在信封上注明“八桂森林摄影比赛”等字样)。

联系人:黎文清、陈兴福、徐巧珍、莫凡英

联系电话:0771-5666123, 0771-5622667(传真)

电子邮箱:1594956708@qq.com

邮编:530023


2016年“高林杯”八桂森林摄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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