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推介柳江丰富的旅游资源,促进柳江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展示柳江的建设成果,塑造柳江的美好形象,经研究,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文联、县旅游局决定联合举办“美丽柳江我的家”散文摄影比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对象
县内外文学爱好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二、征稿时间
1.散文作品征稿时间:自本比赛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3年7月31止。
2.摄影作品征集时间:自本比赛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止。
三、参赛要求
(一)散文作品
要突出“美丽柳江”这一主题,从不同视角和层面反映柳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记录柳江的工农业发展、旅游资源、名优特产、城乡风貌、秀美山川、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赞美柳江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
1.参赛作品为未公开发表过的散文,作品题材不限,但须写柳江人、柳江事,言之有物,主题鲜明,条理清楚,格调清新,有文学性。
2.征文篇幅在2000字以内,特别优秀之作可以放宽篇幅要求。
3.报送要求:以A4纸打印1份,在稿件的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工作单位或者住址),邮寄或直接送达柳江县文联,同时报送征稿电子文本。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真实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二)摄影作品
重点征集以百里柳江-凤凰河温泉生态度假区、红花谷生态旅游区、成团碧水湾旅游度假区,百朋下伦、三都板朝、里雍天竺园、进德三千清水源、三定风光、九曲河生态农业观光区、洛满观音禅寺、龙潭古榕、白沙马朝屯农业观光旅游景区;成团大荣草莓园、鲁比葡萄园、里高青花梨园、白露滚水坝农家乐旅游点,红花水电站、洛满龙怀水库、成团北弓水库、三都工农水库、白沙破额山景区,里高独山寨、长垌坪、水吼洞、卧龙岩、牛岩;洛满乾王洞、里滩瀑布,百朋酒壶山、穿山乐迷岩、成团平头山游乐岩、土博纳社风光,“柳江人”遗址—通天岩、白沙东汉古墓群、进德“九厅十八井古建筑群、成团昆仑山会议旧址等柳江县内旅游景区、农家乐旅游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为题材创作的作品。 ”
1.参赛作品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为4-6幅7英寸,要求编号粘连成一体。所有作品(胶片及数码)必须制成照片参赛。
2.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每幅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获奖作品不退稿。凡入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非商业性目的的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作品入选后统一调取原始影像,不提供原始影像作弃权处理。
6.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益纠纷的,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 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认可本以上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评选方法
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按照公正、公平原则进行评选,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前和2014年1月20日前在柳江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jiang.gov.cn/)公布散文和摄影作品评选结果。
五、奖项设置
(一)散文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获奖作品摘优在《柳江人》文艺季刊发表,不再另付稿酬。
(二)摄影作品
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 3名: 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 5名: 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元。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等级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六、投稿方式
中共柳江县委宣传部
中共柳江县委文明办
柳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柳江县旅游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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