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是一个美丽神奇的地方,这里“山青水秀生态美,人杰地灵气象新”。 为营造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建设的浓郁环境文化氛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举办2013年广西环保摄影和书画比赛。
一、主题
山青水秀,美丽广西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13年3月18日至5月10日
三、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四、作品题材
(一)摄影作品:展现广西山青水秀生态美的自然风光;展现广西环保工作者、环保志愿者奉献环保事业的感人瞬间;展现广西各地在污染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发展低碳经济等方面的新成效;展现企业在履行环保责任方面采取的环境治理措施和广大公众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
(二)书画作品:表现作者对环境文化、环境保护的理解和热爱,表达对环保工作的深刻思考和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之情。
五、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关心环保、热爱摄影和书画的人士均可参赛。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摄影、书法和绘画三个组,每个组分别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 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2011年1月至今的原创作品。
(二)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反映广西生态环境与环境保护的题材。
(三)摄影组每位参赛者作品不超过15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个组照算一幅),规格为10英寸(25cm),长幅照片的高度应不低于8英寸(20cm)。彩色、黑白照片均可。需同时寄送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可以是RAW、JPG、BMP、TIF格式中的一种。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动等技术处理,每幅照片不小于1000万像素(5MB以上)。
(四)书法作品为竖式,5尺以内,书体不限;绘画作品规格、形式不限。书法、绘画作品请勿装裱,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
(五)作品要标明名称、创作时间、创作地点和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摄影作品需附上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六)比赛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于其他相关的非商业性宣传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等),凡已经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七)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
八、报送方式
(一)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报送均可。
(二)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邮编:530028,电话:0771-5852564 ,联系人:黄育聪、李春桦。电子邮箱:gxhbxck@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单位/姓名广西环保摄影和书画比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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