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展现广西宁明县厚重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淳朴的民族风情和多姿的百姓生活,树立宁明良好形象,经中共宁明县委员会、宁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共宁明县委员会 宁明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西民俗摄影协会 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中共宁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县万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大赛主题 “神奇花山•美丽宁明” 五、征稿细则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欢迎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到宁明县采风创作。 (二)奖项及奖金设置 特等奖1幅(组):奖金30000元 一等奖2幅(组):奖金18000元/幅(组) 二等奖4幅(组):奖金10000元/幅(组) 三等奖8幅(组):奖金5000元/幅(组) 优秀奖30幅(组):奖金1000元/幅(组) 入选作品100幅(组):奖金300元/幅(组) 以上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优秀奖、入选奖不限;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缴。 (三)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必须是取材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宁县境内的自然风光、历史古迹、生态环境、民俗风情、城乡风貌、工业建设、百姓生活和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内容。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25日期间创作的作品。 2.征稿作品统一为纸质照片。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规格为10英寸(边长25厘米);异型片(含接片)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英寸;组照不超过8幅,每幅照片规格为7英寸(边长17.8厘米),并用透明胶在作品背面按顺序粘连。作品画面不得出现标题、水印标记,不得添加边框装饰,不得装裱。 3参赛作品入选后,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选作品的数字光盘含参赛作品电子原片(RAW格式数据)和调整后30M以上的(TIFF格式)影像,无光盘或格式不符的取消获奖资格。 4. 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参赛表》,并如实、工整填写每项内容。 5.除组照外,所有单幅作品只署一名作者投稿。 6.本次大赛不收广告人像及电脑创意作品。不收经过电脑叠加、移植、删减处理的作品,作者仅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亮度、对比度、色度的调节,其他任何后期处理都将视为违规作品取消比赛资格, 若已经发放获奖证书及奖金的,将予追回。 7.本次大赛不收胶片拍摄的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参赛作品请妥善包装,因包装不善造成邮寄途中作品损坏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五、截稿及评选时间 1.截稿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2.评审组将于2014年4月初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3.评选后获奖作品将于2014年4月份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或发现违规,经主办方核对属实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六、作品使用 本次参赛所有入选以上的作品,主办单位宁明县人民政府有权进行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不再另付稿酬。1.举办摄影作品展;2.包括电视、宣传广告牌、专题CD、出版物、网站等使用。 七、稿件投送 投稿地址:广西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赛)邮编:532599;联系电话:0771-8620025;电子邮箱: mznmsyds@163.com; QQ号: 2643228968。联系人:黎卫日,联系手机:13377095526。 八、评审办法 由广西民俗摄影协会、广西新闻摄影学会资深摄影家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组委会成员和评选人员不能参赛。 九、其它事宜 1.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2.凡投稿参赛的作者即视为接受本次征稿所有规定。 3.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权视情况延期。 附件:1. 2013年“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奖赛作品参赛表 2. 拍摄指南 “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奖赛组委会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 2013年“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奖赛作品参赛表
本人保证遵守此次摄影大赛规则,作者签字: 附件2: 拍摄指南 为满足国内摄影家和爱好者需求,配合2013年“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展创作,组委会特别精心安排了以宁明县境内景区,展现宁明县的精华魅力,将其特色美景全部收入镜头的采风路线。以供参考: 1.花山岩画(国家级花山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2.蓉峰塔(宁明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独木成林(独木成林景区) 4.边境风光(爱店口岸、爱店金牛潭景区、延边公路、顺风坳景区) 5.陇瑞自然保护区 6.爱店镇、桐棉乡、那楠乡瑶族风情 7.城中镇纳利村“二月二”抢花炮 8.明江风光 9.花山温泉度假村 温馨提示: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进入宁明县景区创作时,自觉遵守景区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