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南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通过摄影镜头全面展现南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展示“美丽南宁”形象,提升南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发展、新变化、新风尚”美丽南宁摄影大赛,即日起开始征稿,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大赛主题

围绕建设“美丽南宁”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地记录和展现南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各民族团结和睦、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亲水、亲绿、宜商、宜居的南宁新面貌。

二、征集时间

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10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

承办:中共南宁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南宁市摄影家协会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选奖、组织奖若干名,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及获组织奖的单位均颁发证书及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五、大赛规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可以个人名义参赛,也可由单位或团体推荐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作品要求于2012年11月以后创作。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邮寄稿件以邮戳为准,网络投稿以邮件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3.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5幅,组照按一幅计算,彩色、黑白照片均可。照片上不得出现文字和电话号码,作品需填写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凡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4. 获奖和入选作品由作者提供作品原稿或底片给大赛办公室,(提供的数码作品原稿需为TIFF或RAW、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5MB; 底片需扫描成高精度电子文件,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格式,文件总量不能少于30M,不能大于60M)。不按时提供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入选资格。

5.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禁止使用电脑拼接合成及其他制作方式改变原始图像,如发现有作假行为,取消比赛资格。谢绝翻拍作品和曾在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和入选的摄影作品。

6.作品中涉及名誉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

六、评选办法

由主办方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七、作品使用及推介

为了扩大宣传,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将广泛用于南宁市外宣品制作、展览、对外宣传报道等方面。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本次获奖和入选作品。

八、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作品规格:作品以高质量的JPG格式投稿,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5MB。每幅作品相应填写作品登记表;组照按一幅计算,只填写一张作品登记表,组照需注明每张作品序号。

投稿电子邮箱:mlnnds@163.com

2.纸质冲印作品邮寄投稿

作品规格:单幅照片的冲印规格为10寸,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并用透明胶带在照片背面连接。每幅作品相应填写作品登记表;组照按一幅计算,只填写一张作品登记表,组照需注明每张作品序号。

投稿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1号

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

邮政编码:530028

收 稿 人:玉 敏

联系电话:0771—5525610

南宁市委宣传部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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