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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茉莉芬芳•魅力横县”全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 时间: 2016-3-1 11:19
标题: “茉莉芬芳•魅力横县”全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茉莉芬芳·魅力横县”全区摄影大赛
一、目的和意义
横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风光秀丽、人杰地灵。近年来,横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改革,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广西摄影家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茉莉芬芳·魅力横县”全区摄影大赛,通过优秀的摄影作品全面记录和充分展示横县工业经济、特色农业、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城乡建设、党的建设取得的成就以及自然景观、人文风情、丰饶物产、民俗节庆、历史古迹、文化遗产等,展现中国茉莉之乡良好形象。热诚欢迎区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横县委员会
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横县委员会宣传部
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南宁市摄影家协会
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三、大赛主题和内容
以“茉莉芬芳·魅力横县”为主题。展现横县工业经济、特色农业、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城乡建设、党的建设成就以及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名胜古迹、丰饶物产等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征稿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收到作品稿件为准,不以邮戳为准)
五、大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136幅入选作品
一等奖作品3幅 奖金各8000元
二等奖作品5幅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作品8幅 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作品20幅 奖金各1000元
入选作品100幅 奖金各300元
同一作者获等级作品以上荣誉的不得重复,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由大赛组委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大赛细则
1.区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是在横县境内拍摄并符合大赛主题的作品。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获过等级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3.作品创作时间限2014年1月起至截稿日止(鼓励近期创作的新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6幅)。投稿数量限每人20幅(组照算一幅)。
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允许接片,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入选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以及调整后大图。主办单位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
4.投稿要求:
(1) 一律采用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单幅作品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7寸,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组照作品按顺序粘贴在一起。
(2)每幅(组)作品均须填写参赛表格,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注:参赛表格信息一定要填齐,否则视为不符合参赛规则)。
5.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凡获入选奖以上作品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如有违反本大赛规定的,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可以重复用于横县对外宣传工作需要,如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出版、展览、宣传册等相关非商业性宣传中使用,无需再次征得作者同意,也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7.本次参赛者需为独立个人,不能进行合作创作,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稿,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选、获奖资格。
9.主办方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八、作品邮寄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信封请注明“茉莉芬芳·魅力横县”摄影大赛字样),邮编:530023。联系人:黎文清、陈兴福、徐巧珍、莫凡英。联系电话:0771-5666123、5622667(传真),邮箱:1594956708@qq.com。
广西横县“茉莉芬芳·魅力横县”摄影大赛作品登记表
本人遵守本次大赛所有规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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