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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摄影比赛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    时间: 2016-2-11 08:57
标题: “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摄影比赛
来源:柳州市林业局




大赛目的

“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美丽广西·生态乡村”三大专项活动之一。自 2014 年底全面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扶贫、移民等相关行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大群众热情响应并积极参与,全区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效益显著提升, 初步显现 “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为了扩大力宣传我区各地全面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活动初步成效,引导和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村屯绿化,关注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广西”建设,发挥村屯绿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让群众认识、了解、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经研究, 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起面向全国展开 “美丽广西· 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摄影比赛。

组织机构

活动由自治区林业厅主办,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承办,广西摄影家协会、广西民族摄影学会协办,共同负责活动组织、作品征集和展示评奖等工作。

活动时间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底。

(2016 年 2 月 28 日前投寄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址,柳州辖区的可送至市林业局统一邮寄到广西摄影家协会)

作品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体现广西在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中的活动纪实、乡村景色、乡村生活等有关村屯绿化建设成就的摄影作品,各组别具体内容包括:
1.活动纪实组
(1)领导参与;
(2)群众参与。
2.“美丽三林”组
(1)护村林;
(2)护宅林;
(3)护路林。
3.“乡村绿地”组
(1)休闲小区;
(2)生态小区;
(3)乡村生态绿道;
(4)村中休闲步道;
(5)生态小区林间小道;
(6)保护古树名木。
4.“微田园”组
(1)小果园;
(2)小菜园;
(3)小茶园;
(4)小花园。
5.“生态产业”组
(1)果树产业;
(2)蔬菜产业;
(3)旅游产业。
6.“乡村生活”组
(1)反映群众种植苗木场景;
(2)反映群众管护绿化场景;
(3)反映乡村的人、水禽、鸟类、植物和谐。                                                                                                      
(二)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相关征稿主题内容,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广西境内。(柳州辖区作者建议以我市辖内的各县区风光为首选题材参赛)。作品风格题材不限,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特别欢迎选送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不限,投稿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以3-6张为一组。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作。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摄影比赛获过一、二、三等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三)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本次大赛接收接片。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四)参赛作品规格:以纸质照片作品投稿。单幅或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以3-6张为一组,每幅(组)作品(组照作品用透明胶按顺序粘贴在一起)。照片规格:标准矩形作品边长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正面不得标明除标题之外的其他信息。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投稿照片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注明作品标题、内容简介,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等资料不全的作品恕不评选。
(五)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选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六)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展作品的原始数据(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尽可能提供RAW格式的数据)和正式电子文件数据大图(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7MB,TIF格式的不小于20MB),组委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和正式电子大图的入展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由大展组委会按规定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七)欢迎投稿者将创作过程、创作感受文字附于照片背面或附带文本文件,字数在500字以内。评选同等水平图片时,优先考虑附带文字说明者。
(八)广西作者在本次大赛获2幅优秀奖以上奖项的,可作为广西摄影家协会入会资格条件之一。
(九)主办方有权将所有获奖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旅游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参展规定要求的作品,一旦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将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活动纪实“ 、 “美丽三林” 、“乡村绿道”、“微田园” 、“生态产业” 、 “乡村生活”六个组别。每个组分别设金奖1 个、各奖 8000 元;银奖 2 个、各奖 4000 元;铜奖 3 个、各奖2000 元;优秀奖 5 个、各奖 500 元;入围作品 10 个、各奖 200元。比赛奖项共设金奖 6 个,银奖 12 个,铜奖 18 个,优秀奖30 个,入围作品60 个。以上奖项由大赛组委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同一组别的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等级奖,但同一作者获优秀奖数量不限,所有获奖作品均可获组委会的奖励和广西摄影家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作品提交方式

(一)请将作品按组别分装打包投稿。
(二)寄送地址:
1.柳州辖区作者可寄或送至柳州市三中路66号柳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摄影比赛等字样,并写明投稿组别,如:““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美丽三林”组”。
邮编:545001 联系人:文莉莉;电话:2834410
电子邮箱:1724635465@qq.com
2.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请在信封上注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摄影比赛等字样,并写明投稿组别,如:““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美丽三林”组”。
邮编:530023
联系人:黎文清、陈福兴、徐巧珍、莫凡英
联系电话(传真):0771-5666123、5622667
电子邮箱:1594956708@qq.com
(三)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设在信息宣传中心)。

作品获奖后采用

1. 编入由林业厅编辑制作的《美丽广西·生态乡村》画册内。

2. 向国家林业局宣传办推荐摄影获奖作品作为广西关注森林内容之一。

3.将摄影获奖作品在广西摄影家协会网上刊发。

4.获奖摄影作品分期在《广西林业》杂志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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